下午爸爸告訴我,說有一張我的罰單,
超傻眼的,反應是怎麼可能。
翻開一看,怪~~~~~
94年1月19日10:26,台中西屯路三段。
駕駛人行車速度,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未滿二十公里。
罰1900元並依.....記違規點數1點。限於95/6/3前繳納。
疑點1.現在是95/5/8,罰單也太久才寄到了吧
2.怎麼沒看到照片阿。
3.印象中西屯路三段那只有一台照闖紅燈的阿,沒有測速的
(開玩笑我可是很注意這個的呢)
反正就是怪,我同學說會不會是詐騙。
可是他是真的阿。
因為這是裁決書,從台南監理站寄出(掛號)
而且台南監理站住址也對。
附記有寫,若有不服,得接到二十日內,以司法狀紙提出聲明異議,
.....交由本(台南監理站)站轉送管轄地方法院。
所以詐騙的機率很小。
但我覺得這張罰單莫名其秒。
明天要去監理所查清楚。
如果真的是被測速照到照片,我就認命交錢。
如果是警察目測開的,我一定抗議到底。
因為在想,會不會有警察為了業績亂開,或開錯車牌。
(上網查,好像蠻多人莫名其秒被開罰單過)
有些人可以怕麻煩,繳錢了事。
我~~不可能~~~
1900元~明天一定要去查清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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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早上心血來潮,跑去水都游泳。
室內池200元,室外池50元,掙扎了一下,
還是選擇室內池(怕曬黑)
改建以後第一次進去,發現感覺好小哦。
沖洗室每一間都好小,也好擠哦。
泳池也好小一個。
但他的水療區真的不錯。200元的水療算ok啦。
不過如果只是想游泳還是選擇室外池比較好。
真的太久沒有運動了,
才游一下下,我就喘虛虛。
超扯的。
算了一下我大約只游了10趟20m=400m
回來講給我媽聽我媽超傻眼的說,那你不就只游4趟
(因為標準的是長50m)
以前我還在練游泳的時候,
一天最少要游1500m
(其實是要游3000m,每次都沒游完)
不過他的SPA真是爽阿。
累死我了,腳好酸阿,果然不能不運動。
想當年,我的身材好到不行,一點肥肉也沒有。
現在~~~唉唉唉。全身肥肉。哈哈哈。
一天到晚被閒,也不想想,閒我那個人比我胖多了
機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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